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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

教育部办公厅文件
教社政厅 [2000]1号

  

    为适应学术期刊文献信息传播现代化的需要,推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化,提高学报质量,扩大学术交流,根据有关国家标准和法规文件,并结合学报编排的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1 内容与适应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学报的基本项目、结构和编排格式,适用于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和高等学校主办的专业性社会科学期刊,也可供其他社会科学期刊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及参考规范文件
GB/T1.1-93 标准化工作导则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GB 788-87 图书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
    GB/T3179-92 科学技术期刊编排格式
    GB 7713-87 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排格式
    GB 9999-88 中国标准刊号
    GB 3259-92 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
    GB 11668-89 图书和其他出版物的书脊规则
    GB 6447-86 文摘编写规则
    GB/T3860-1995 文献叙词标引规则
    GB/T7408-94 数据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 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GB/T15835-199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GB 3100~3102-93 量和单位
    GB/T15834-1995 标点符号用法
    GB 7714-87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GB 3469-83 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
    新闻出版署.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 1992-07-07
    新闻出版署.社会科学期刊质量管理标准,1995-06-13
    新闻出版署.期刊管理暂行规定,1998-11-24
    CAJ-CD B/T1-1998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1999-01-12
3 基本版式 
    3.1 每种学报的版式应力求统一和稳定。 
    3.2 采用16开本,幅面尺寸为188mmX260mm或210mmX297mm。也可采用其他开本。所有开本尺寸的误差均为±1mm。 
    3.3 正文一般采用通栏或双栏横排,也可采用其他版式。 
    3.4 定期出版,周期一般不长于一季度;一年之内每期页码应固定。
4 封面 
    4.1 封面设计应庄重大方,体现刊物特点,并保持相对稳定。 
    4.2 封面上应标示中文刊名(包括刊名汉语拼音或自治民族文字刊名)、英文刊名、出版年份、卷次、期次。刊名应置于显要位置,并采用规范汉字。主办学校全称如未能在刊名中出现,应在封面予以标注。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国际标准刊号(ISSN)应使用不小于新5号字印在封面右上角。条码应按规定印在封面左下角或封底右下角。 
    4.3 封底一般为版权页。应在固定位置标注中文刊名全称,创刊年,刊期,出版年份、卷次、期次,主办单位,主编姓名,编辑者、出版者及其地址、邮政编码,印刷单位,发行单位,中国标准刊号(含国际标准刊号、国内统一刊号),国内代号,国外代号,广告经营许可证号,定价以及出版日期;公开发行的学报,应用英文著录刊名全称及主要的版权事项。
    4.4 厚度超过5mm的学报,应在书脊上排印书脊名称,包括中文刊名全称、出版年份、卷次、期次;一般纵排,数字用汉字表示。无法排印书脊名称的学报,可在封四紧挨书脊边缘不太于15mm处印刷边缘名称,其内容同书脊名称。
5 目次页 
    5.1 目次页版头应标注刊名全称、出版年月、卷次、期次或同时标明总期次。 
    5.2 中文目次表应列出本期全部文章的篇名、作者姓名和起始页码。英文目次表可选择列出重要文章的篇名、作者姓名和起始页码,排于中文目次表之后。作者超过3人时也可仅列前3人,后面加“等”字。 
    5.3 目次表可按学报内文章的顺序排列,也可分专栏排列。各种补白短文的篇名用较小字号集中排列于主要文章之后。 
    5.4 目次页所在位置各期应相同,如有必要变更,应从新一卷(年)的第1期开始。
6 页码与刊眉 
    6.1 页码是学报每期正文(含扉页、目次页)的连续编码,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6.2 刊眉应标注中英文刊名全称,卷次、期次、出版年月,一般排在正文篇名页。
7 篇名
    篇名应简明、具体、确切,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符合编制题录、索引和检索的有关原则,一般不超过 20个字。必要时可加副篇名,用较小字号另行起排。箱名应尽虽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和公式。
8 作者署名及工作单位
    8.1 文章均应有作者署名。作者姓名置于篇名下方,团体作者的执笔人也可标注于篇首页地脚位置。译文的署名,应著者在前,译者在后,著者前用方括号标明国籍。各种补白短文,作者姓名亦可标注于正文末尾。
    8.2 中国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采用姓前名后,中间为空格,姓氏的全部字母均大字,复姓连写;名字的首字母大字,双名中间加连字符,姓氏与名均不缩写。
示例: ZHANG Ying(张颖),WANG Xi-lian(王锡联) ,ZHUGE Hua(诸葛华)
    8.3 对作者应标明其工作单位全称、所在省、城市名及邮政编码,加圆括号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8.4 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间用逗号隔开;不同工作单位的作者,应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数字序号,并在其工作单位名称之前加注与作者姓名序号相同的数字;各工作单位之间连排时以分号隔开。
    示例: 熊易群1,贾改莲2,钟小锋1,刘建君1
(1.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系,陕西西安710062;2.陕西省教育学院教育系,陕西西安710061)
9 摘要
    公开发行的学报,其论文应附有中英文摘要。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主要内容的信息,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过 200字,以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排在作者署名与关键词之间。英文摘要的内容一般应与中文摘要相对应。中文摘要前以“摘要:”或“[摘要]”作为标识;英文摘要前以“Abstract:”作为标识。
10 关键词 
    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一般每篇可选 3~8个,应尽量从《汉语主题词表》中选用。未被词表收录的新学科、新技术中的重要术语和地区、人物、文献等名称,也可作为关键词标注。关键词应以与正文不同的字体字号编排在摘要下方。多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号分隔。中英文关键词应一一对应。中文关键词
前以“关键词:”或“[关键词]”作为标识;英文关键词前以“Key words:”作为标识。 
    示例: 关键词:《左传》;语言艺术;修辞;交际语言
11 分类号 
    应按照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 (第4版)对每篇论文标引分类号。涉及多主题的论文,一篇可给出几个分类号,主分类号排在第1位,多个分类号之间以分号分隔。分类号排在关键词之后,其前以“中图分类号:”或“[中图分类号]”作为标识。
示例: 中图分类号:A81;D05
12 文献标识码 
    按照《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规定,每篇文章均应标识相应的文献标识码:
    A—理论与应用研究学术论文;
    B—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总结;
    C—业务指导与技术管理性文章;
    D—动态性信息;
    E—文件、资料。 
    中文文章的文献标识码以“文献标识码:”或“[文献标识码]”作为标识。 
    示例: 文献标识码:A
13 文章编号 
    凡具有文献标识码的文章均可标识一个数字化的文章编号;其中 A、B、C三类文章必须编号。文章编号由每一学报的国际标准刊号、出版年、期次号及文章篇首页页码和页数等5段共20位数字组成,其结构为:XXXX—XXXX(YYYY)NN一PPPP-CC。其中文标识为“文章编号:”或“[文章编号]”。 
    示例: 文章编号: 1000-5293(1999)01-0066-09
14 收稿日期 
    14.1 收稿日期是指编辑部收到文稿的日期,必要时可加注修改稿收到日期。 
    14.2 收稿日期采用阿拉伯数字全数字式日期表示法标注,以“收稿日期:”或“[收稿日期]”作为标识,排在篇名页地脚,并用10字距正线与正文分开。
示例: 收稿日期:1998-08-18
15 基金项目 
    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以 “基金项目:”或“[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多项基金项目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基金项目排在收稿日期之后。 
    示例: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基金资助项目(96BJL001)
16 作者简介 
    对文章主要作者的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等作出介绍,其前以 “作者简介:”或“[作者简介]”作为标识。一般排在篇首页地脚,置于收稿日期(或基金项目)之后。同一篇文章的其他主要作者简介可以在同一“作者简介:”或“[作者简介]”标识后相继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示例: 作者简介:乌兰娜(1968 — ),女,蒙古族,内蒙古达拉特旗人,内蒙古大学历史学系副教授,博士。
17 正文 
    17.1 文内标题力求简短、明确,题末不用标点符号(问号、叹号、省略号除外)。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 5级。大段落的标题居中排列,可不加序号。层次序号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与注号区别。文中应做到不背题,一行不占页,一字不占行。
    17.2 用字应符合现代汉语规范,除某些古籍整理和古汉语方面的文章外,避免使用旧体字、异体字和繁体字。简化字应执行新闻出版署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92年7月7日发布的《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以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的《简化字总表》为准。
    17.3 标点符号使用要遵守GB/T15834—1995《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参考文献著录中的标点作为标识的用法另据后文规定),除前引号、前括号、破折号、省略号外,其余都应紧接文字后面,不能排在行首。夹注及表格内的文句末尾不用句号。著作、文章、文件、刊物、报纸等均用书名号。用数字简称的会议或事件,只在数字上加引号;用地名简称的,不加引号。外文的标点符号应遵循外文的习惯用法。
    17.4 数字使用应执行GB/T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凡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各种记数与计量(包括正负数、分数、小数、百分比、约数),均采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星期几一律用汉字。非公历纪年用汉字,并加圆括号注明公元纪年。多位的阿拉伯数字不能移行。4位以上数字采用3位分节法,即节与节之间空1/4字距。5位以上的数字尾数零多的,可以“万”、“亿”作单位。数字作为语素构成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词、缩略语,应使用汉字。邻近两个数字并列连用所表示的概数均使用汉字数字。
    17.5 插图和照片应比例适当,清楚美观;图中文字与符号一律植字。插图应标明图序和图题,序号和图题之间空1字;图序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仅有1图者于图题处标明“图1”;图题一般居中排于图的下方。图一般随文编排,图较多时也可集中排在文末或其他适当位置。插图的横向尺寸不超过版面2/3者,图旁应串文。图需卧排时,应顶左底右。插页图版可另编页码,并在图版上方标识文章篇名和所在页码。
    17.6 表格应结构简洁,具有自明性。尽可能采用三线表,必要时可加辅助线。表格应有表序和表题。序号和表题居中排于表格上方,两者之间空1字。表序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号,仅有1表者,于表题处标明“表1”。表内数据一律采用阿拉伯数字。个位数、小数点位置应上下对齐。相邻行格内的数字或文字相同时,应重复填写。表一般随文编排,先见文字后见表。表格的横向尺寸不超过版面2/3者,表旁应串文。表需卧排时,应顶左底右;需跨页时,一般排为双面跨单面;需转页时,应在续表上方居中注明“续表×”,表头重复排出。
    17.7 文稿中的计量单位应严格执行GB 3100~3102-93《量和单位》的规定。
    17.8 文稿中的数学公式应简明、准确地表达各个量之间的关系,一般另行编排,主辅线须区分清楚。在不引起误解的前提下,某些公式也可夹在文句中间。数学公式的编排,应遵循量、符号的书写规则。
    17.9 每篇文章应尽可能排在连续页码上。确需转页时应在当页最末一行标点停顿处注明“下转第×页”;在接转部分之前注明“上接第×页”,字体与正文区别,加圆括号。转页应尽可能少,并不可逆转。
    17.10 分期连载的长文,应在每期篇名之后加注连载序号,文末加注“待续”,最末一期加注“续完”。
18 致谢 
    致谢是作者对认为需要感谢的组织或个人表示谢意的文字,排于注释及参考文献之前,字体应与正文有所区别。
19 注释 
    注释主要用于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作必要的解释或说明。篇名、作者注置于当页地脚;对文内有关特定内容的注释可夹在文内(加圆括号),也可排在当页地脚或文末。序号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字表示。
20 参考文献 
    20.1 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 GB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论文中引用文献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在同一文中被反复引用者,用同一序号标示,需表明引文具体出处的,可在序号后加圆括号注明页码或章、节、篇名,采用小于正文的字号编排。
    20.2 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要齐全,其排列顺序以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为准;参考文献列表时应以“参考文献:”(左顶格)或“[参考文献」”(居中)作为标识;序号左顶格,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示;每一条目的最后均以实心点结束。
    20.3 各种参考文献的类型,根据GB 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以单字母方式标识:
M—专著,    C—论文集,
N—报纸文章,J—期刊文章,
D—学位论文,R—研究报告,
S—标准,    P—专利;
    对于专著、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采用单字母“A”标识,对于其他未说明的文献类型,采用单字母“Z'标识。对于数据库、计算机程序及电子公告等电子文献类型,以双字母作为标识: DB—数据库,CP—计算机程序,EB—电子公告。
    对于非纸张型载体电子文献,需在参考文献标识中同时标明其载体类型,建议采用双字母表示: MT—磁带,DK—磁盘,CD—光盘,OL—联机网络, 并以下列格式表示包括了文献载体类型的参考文献类型标识: DB/OL—联机网上数据库,DB/MT—磁带数据库,M/CD—光盘图书, CP/DK—磁盘软件,  J/0L—网上期刊,  EB/OL—网上电子公告。 以纸张为载体的传统文献在引作参考文献时不注其载体类型。
    20.4 参考文献著录的条目以小于正文的字号编排在文末。其格式为:
专著、论文集、学位论文、研究报告—[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任选)。
示例: [1]周振甫.周易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1.
       [2]陈崧.五四前后东西方文化问题论战文选[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
       [3]陈桐生.中国史官文化与《史记》[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文学研究所,1992.
       [4]白永秀,刘敢,任保平.西安全融、人才、技术三大要素市场培育与发展研究[R].西安:陕西师范大 学西北经济发展研究中心,1998.
     期刊文章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示例: [5]何龄修,读顾城《南明史》[J].中国史研究,1998,(3):167 — 173.
     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 —[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任选).原文献题名[C].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示例: [6]瞿秋白.现代文明的问题与社会主义[A].罗荣渠.从西化到现代化[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121 — 133.
     报纸文章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示例: [7]谢希德.创造学习的新思路[N].人民日报,1998-12-25(10).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
示例: [8] GB/T16159-1996,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S].
     电子文献 —[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示例: [9]王明亮.关于中国学术期刊标准化数据库系统工程的进展[EB/01].http://www.cajcd.cn/pub/ wml.txt/980810-2,html,1998-08-16/1998-1O-04.
    [10]万锦坤.中国大学学报论文文摘(1983 — 1993).英文版[DB/CD].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
    各种未定类型的文献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Z].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示例: [11]张永禄.唐代长安词典[Z].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 
    20.5 注释集中排在文末时,参考文献排在注释之后 .
21 总目次 
    21.1 每年(卷)最后一期末尾应有全年的总目次,其版头应标明刊名全称及出版年起迄期次。
    21.2 总目次根据所设栏目及一般图书报刊资料索引学科分类方法,全年统一编排。
22 期刊基本参数 
    按照《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的规定,宜在每期目次页下方排印期刊基本参数,其项目及排列顺序为: 国内统一刊号*创刊年*出版周期代码*开本*本期页码*语种代码*载体类型代码*本期定价*本期印数*本期文章总篇数*出版年月。
    出版周期代码为1位字母: m—月刊,b—双月刊,q—季刊,f—半年刊,a—年刊;
    开本按GB788-87《图书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规定用A系列代号表示,对传统开本仍用数字表示;语种代码按GB4880-91《语种名称代码》规定用双字母表示: 汉文—h,英文—en,蒙古文—mn,哈萨克文—kk,维吾尔文—ug,藏文—bo,朝鲜文—ko,
    对于混合文种,可同时列出(如zh+en);
    文献载体代码,按GB3469-83《文献类型与文献载体代码》规定,采用1位字母表示: 
    P—印刷体,M—缩微制品,有关电子文献的载体类型见19.3;文章总篇数为本期中具有文献标识码的文章篇数的总和。参数前以“期刊基本参数:”或“[期刊基本参数]”作为标识。 
    示例: 期刊基本参数:CN — 1012/C*1960*Q*16*176*ZH*P*¥5.60*1800*30*1999-01 
    23 电子邮件与网络地址 
    按照《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规定,宜在版权页适当位置编排编辑部电子邮件地址( E-mail)和网络地址(http)。 
    示例: E-mail:caj-cd@tsinghua.edu.cn http://www.cajcd.edu.cn
24 增刊与专辑 
    24.1 增刊是指按出版周期出版的期次以外增加的期刊,应在封面上标注 “增刊”字样。多于1期,应在一年(卷)内单独编连续期次,在封面上予以标注。增刊应以与正刊同样的宗旨及规格编排出版,与正刊发行范围一致。 
    24.2 专辑是指专题论文集,可纳入学报正刊或增刊的年(卷)期次,并在封面上标注专题名称。
25 更改刊名 
    25.1 刊名应稳定,需要更改时应报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本刊发表启事。 
    25.2 更改刊名,最好从一年(卷)的第1期开始,并在新刊发行的第二年内于每期封面上标示原刊名。
26 其他 
    26.1 公开发行的学报不得转载或摘编内部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和其他内部出版物的内容,不得刊登涉及内部出版物的出版活动消息。 
    26.2 公开发行的学报不得刊登非正式期刊、报纸或其他内部出版物的广告,也不得为内部发行的报纸、期刊、图书刊登广告。
附加说明:
    本规范由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提出。
    本规范由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起草。
    本规范起草人:张积玉。
    本规范经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报学会1999年3月8~10日主持召开的《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定稿会讨论定稿。由教育部社会科学与政治思想教育司1999年12月13日主持召开的专家鉴定会评审通过。